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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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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325人看过
导读:随着减肥市场乱象丛生,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频发。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高鹏律师,在跨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朱X制定有效辩护策略,最终朱X获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体现了律师维护当事人权益与促进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

一、专业律师亮相

高鹏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7052,服务地区为义乌,联系地址在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融6街福田银座b座36楼。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多件。他还是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等。

二、跨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案发

随着减肥市场的火热,部分不良商家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本案中被告人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受当地市场环境影响,错误认为某些含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并非禁药。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朱X购得含麻黄碱、咖啡因等违禁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并销售,销售金额达77000余元,非法获利5000余元。陈X、李X也有类似销售行为。2023年9月11日,消费者徐X报警,朱X、陈X、李X相继被抓,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三、律师辩护显身手

高鹏律师作为朱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多次会见朱X,详细询问案件细节,查阅大量案件材料。分析案件焦点时,考虑到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对产品危害性认知不足,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朱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悔罪态度良好;朱X怀有身孕已到预产期。基于此,高鹏律师制定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的辩护方案,请求法院对朱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三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且预缴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朱X特殊情况,采纳了高鹏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朱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五千元;陈X、李X也获相应缓刑判决。三被告人违法所得被追缴,相关物品被没收,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五、律师价值多维度体现

在本案中,高鹏律师的专业辩护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成功为朱X争取到从轻处罚和缓刑结果,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朱X在孕期和产后能得到照顾,也为其未来生活留了机会。同时,他的辩护工作确保被告人得到公正审判,促进了法律公平正义。而且本案的处理结果对社会公众有警示作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体现了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法律公平正义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使命。高鹏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负责态度,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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