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市的法律服务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陈兵兵,他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并且有着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还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在部队期间,他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
陈兵兵律师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其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公司经营等多个领域,始终以“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为执业理念,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在执业实践中,陈兵兵律师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他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显著诉讼效果。
2024年的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更是体现了陈兵兵律师的专业能力。2024年4月,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规劝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陈兵兵律师介入后,固定有利情节,向检察机关阐明刘X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善用刑事政策,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论证“情节轻微”,强调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最终,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陈兵兵律师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
陈兵兵律师以其果断的决策力、创新的思维和卓越的协调能力,在业内赢得广泛赞誉。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他也将继续以专业和激情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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