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洪昊律师。
洪昊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和甘肃政法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22年开始,他踏入法律行业,成为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1740,主要服务地区为北京,其联系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D座18层。他擅长的领域包括婚姻家庭、继承、分家析产、离婚、合同等。
在他众多的成功案例中,有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格外引人注目。这起案件发生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原告贾X1与被告贾X2、贾X3因法定继承问题对簿公堂。原告贾X1委托了洪昊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而被告贾X2、贾X3中,贾X2无委托代理人出庭,贾X3虽未委托代理人,但表示同意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的起因是被继承人李XX(原、被告之母)去世,她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名下唯一一套经济适用房指定由原告贾X1一人继承。然而,被告贾X2对遗嘱效力及是否存在其他遗产(如存款、现金)提出异议,并要求补偿。
面对复杂的案情,洪昊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方法和卓越的法律分析能力。他代理原告提起诉讼后,在庭审中向法庭提交了关键的公证遗嘱原件,以此证明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真实意思。针对被告贾X2提出的遗嘱效力质疑及存在其他现金遗产的主张,洪昊律师依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要求对方提供相应证据。这一策略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程序的熟练运用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被告贾X2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遗嘱无效或存在其他可供分割的现金遗产。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对已领取的丧葬费、抚恤金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公证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李XX名下的涉案房屋为其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遗嘱内容由原告贾X1继承。关于被告贾X2主张的其他现金遗产,因其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法院不予支持。对于丧葬费、抚恤金(合计74723元),扣除双方垫付的丧葬费后,剩余29473元,原、被告同意三人均分,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作出了如下判决:涉案房屋由原告贾X1继承所有;原告贾X1向被告贾X2、贾X3各支付遗属待遇补偿款98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贾X2的补偿要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让原告贾X1顺利继承了母亲的房产,也彰显了洪昊律师在继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在庭审中冷静应对,巧妙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洪昊律师将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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