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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劳动纠纷律师朱秀芳:成功抗辩违法解除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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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600人看过
导读:朱秀芳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劳动纠纷等法律领域。她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2017年开启法律执业道路。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与赔偿等案件。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如为劳动者李XX成功抗辩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追回赔偿金19万余元。

专注劳动纠纷

朱秀芳律师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后,踏上法律之路,始终专注于劳动纠纷等法律领域。在劳动法领域,她能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等事务,既能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也能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她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案件背景详情

本案是李XX与浙江某某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李XX于2017年2月27日入职某某公司,担任信息主管应用工程师岗位,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9月20日,某某公司以李XX2024年8-9月迟到17次、年度累计迟到33次为由,依据相关规定解除与李XX的劳动合同。李XX向余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某某公司支付2024年9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出具解除证明,某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代理介入处理

李XX收到一审法院传票后,委托朱秀芳与邬喜益律师处理本案。接受委托后,代理人与李XX深入沟通,了解案件背景等情况。明确核心争议在于某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围绕该焦点指导李XX整理相关证据,结合劳动法规定制定抗辩策略。

核心争议审理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是某某公司以李XX迟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某某公司主张其《员工手册》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李XX存在考勤违纪行为,解除行为有效无需支付赔偿金。但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某公司据以解除合同的标准规定的开除情形为旷工,李XX仅晚打卡未超过6分钟,无法证明未到岗提供劳动,且公司未明确迟到标准、未提前提示警告、未进行绩效负面考核,违背过罚相当原则。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价值体现

朱秀芳律师在案件中精准定位争议核心,制定高效抗辩策略,从“规章制度合理性、解除依据关联性、处罚程序正当性”三个维度展开抗辩。全面梳理证据链条,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全程守护劳动者权益,历经仲裁、一审、二审程序,帮助当事人追回赔偿金及拖欠工资。案件结束后,向当事人总结要点,提示劳动者注意留存关键证据,为类似案件的劳动者提供维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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