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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陈晓伟:专注经济犯罪等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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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129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执业,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专注刑事案件辩护。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等,还在企业刑事合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领域颇有建树,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深厚专业背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他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

丰富办案经验

执业多年来,陈晓伟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其中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中,他为杨XX提供辩护。管某某、付X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等辩护意见。

精准辩护策略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陈晓伟通过阅卷完整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审理前与杨XX沟通后,提出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关于自首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不构成自首,配合侦查情节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意见,杨XX协助辨认门牌号位置未达协助抓捕程度,不构成立功。最终,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陈晓伟律师在该案中展现出了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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