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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次起诉终判离的离婚案情况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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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8 · 1977人看过
导读:“五次起诉终判离”指当事人五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最终获法院准予。司法中,判决离婚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首次起诉被告不同意且证据不足时,法院一般判不离,原告需等六个月再诉。多次起诉反映在婚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分歧大,五次起诉或表明原告意愿及积累更多破裂证据,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
五次起诉终判离的离婚案情况是啥

一、五次起诉判离离婚案情况是啥

“五次起诉终判离”一般指当事人历经五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时,若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通常判不离。此后原告需等六个月再次起诉。多次起诉离婚,反映出双方在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历经五次起诉,可能说明原告持续表达离婚意愿,也积累了更多感情破裂证据,如长期分居、多次家庭暴力报警记录等。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各种因素,认定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从而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五次起诉终判离在法律上有何特别依据

法律并无“五次起诉终判离”特别依据。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民法典》第1079条,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判离;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

多次起诉离婚,法院会结合每次起诉情况、证据等,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五次起诉才判离可能因前几次证据不足等,后有新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符合“分居满一年”等条件,并非起诉次数决定判离结果。

三、多次起诉离婚法律上判离标准是啥

多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依据《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多次起诉离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考量夫妻感情状况,若能证明感情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一般会判离。

当了解五次起诉终判离的离婚案情况是啥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多次起诉离婚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用如何承担,这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经济压力。另外,在漫长的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可能出现纠纷,如何合理界定和分割这期间的财产也是重要问题。如果您对五次起诉终判离的离婚案细节、诉讼费用承担、财产分割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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