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丰富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在其执业生涯中,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擅长刑事领域
陈晓伟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在企业合规业务中,能为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服务,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媒体形象良好
陈晓伟律师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在媒体上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形象。
行业贡献突出
他在行业内也有一定的贡献,发表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同时,他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为行业发展和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处理集资大案
在其众多案件中,非法集资百亿元案具有代表性。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
制定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开庭前提出辩护意见。认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不构成立功,不宜适用缓刑,但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辩护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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