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两人另行签的协议有没有效力
离婚后两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离婚后双方签订的协议符合这些条件,比如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时是自愿且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另外,若协议涉及财产分割且未办理相关产权变更登记等手续,一般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例如房屋未过户,产权仍以登记为准。
二、离婚后两人纽带是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确实是维系双方关系的重要纽带。首先,双方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处理孩子抚养及探视等问题。在抚养方面,可协商确定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探视权上,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利定期探视孩子,这是其法定权利,另一方应予以配合。双方应尽量保持理性沟通,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冲突或诋毁对方,为孩子营造稳定、和谐的成长环境。若在孩子抚养、探视等问题上产生纠纷,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保障,同时也维护好双方基于孩子而形成的特殊关系。
三、离婚后两人该如何来分割财产
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与方式: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首先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分割方式多样。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价金分割针对不宜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后分取价款;作价补偿则是一方取得共有物,对另一方给予相当于一半价值的补偿。
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依约定处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一方抚育子女较多、照料老人付出较多等,可适当多分。同时,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当探讨离婚后两人另行签的协议有没有效力时,除了协议本身的效力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后续可能出现一方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另一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另外,若协议中包含子女抚养相关内容,随着孩子成长需求变化,协议是否可以进行合理变更。这些都是与离婚后另行签协议紧密相关的问题。如果您对离婚后另行签的协议效力、履行、变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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