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的离婚规定中抚养权怎样判定
根据新的离婚规定,抚养权判定原则如下:
首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根本出发点。
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不宜抚养情形的,可随父方。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会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比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判定时,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全面、客观地做出最适宜子女成长的抚养权归属判决,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二、新离婚规定下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何定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抚养费支付标准确定方式如下: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确定时需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新离婚规定中探视权的行使规则是怎样的
依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依法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实践中,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般包含探望方有暴力行为、吸毒等恶习。
若抚养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对其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在探讨新的离婚规定中抚养权怎样判定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判定抚养权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另外,随着孩子成长环境、父母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抚养权也可能会变更。若出现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您对抚养权判定的具体细节、抚养费标准以及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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