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给一半抚养费究竟算不算履行义务
只给一半抚养费通常不算完全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双方已就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协议或法院已作出判决,支付方只给一半抚养费,属于未按约定或判决足额支付,未完全履行法定抚养义务。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足额费用。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补足未支付部分,并继续按约定或判决支付后续费用。
二、只给一半抚养费是否符合法律履行义务标准
只给一半抚养费通常不符合法律履行义务标准。依据《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若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了抚养费金额,支付方仅给一半,属于未完全履行支付义务,构成违约。直接抚养方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补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或申请强制执行来保障子女权益。不过,若支付方因特殊情况(如失业、重大疾病等)导致经济困难,可与对方协商或通过法院调整抚养费数额。
三、降低抚养费金额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降低抚养费金额有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具有正当理由时可请求降低。
实践中,若给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者给付方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或者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方的负担可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不过,降低抚养费需通过协商或诉讼进行,一方擅自降低可能构成违约或违法。
当探讨“只给一半抚养费究竟算不算履行义务”时,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只给一半抚养费被认定未完全履行义务,后续该如何追讨剩余部分抚养费,是通过协商、调解还是诉讼途径。另外,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孩子生活、教育等成本的增加,能否要求增加抚养费。这些问题都与抚养费的履行密切相关。如果您对抚养费的履行标准、追讨方式、数额调整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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