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撤销的婚姻是否具有效力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可撤销婚姻主要包括因胁迫结婚以及隐瞒重大疾病结婚这两种情形。在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之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双方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一旦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经法院审理判决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身份,共同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等。所以,总体而言,可撤销婚姻在未被撤销时有效,被撤销后则自始无效。
二、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分割如何处理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双方能协议处理的,按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仍归其个人。对有证据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归该方。
若一方在婚姻被撤销中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比如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被撤销,隐瞒方有过错,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权益。
三、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子女抚养权归谁
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与婚生子女适用相同规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考量因素通常有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品德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且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当探讨可撤销的婚姻是否具有效力时,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时间,一般受胁迫结婚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若你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流程、财产处理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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