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间房屋共有怎样分配
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双方经济状况等因素,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屋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共同财产,按上述原则分割。
二、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出现纠纷法律咋判
法院判决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纠纷,会区分房屋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若为婚后购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但会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一方有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情况,可适当多分。
若为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按约定处理。若约定不明或无约定,按法律规定分割。法院还会考虑房屋来源、出资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综合判定。
三、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纠纷法律适用哪些条款
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纠纷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条款。
首先,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若房屋是婚后购买,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款,通常认定为夫妻共有。
其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另外,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适用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讨论夫妻间房屋共有怎样分配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知晓。比如,若夫妻在分配房屋后遇到一方想要出售自己份额的情况,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若双方离婚后房屋分配完成,后续房屋增值部分的收益归属问题也值得关注。这些情况都可能在实际生活中出现,处理起来也有相应法律规定及细则。倘若你对夫妻间房屋共有分配后的优先购买权、房屋增值收益归属等问题存在疑惑,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难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