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履历与执业理念
庞石磊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6年开始在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0xxxxxxxxx4382,服务地区为四川成都,律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362号附1号峨影1958数字影像产业中心三楼。他是律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也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擅长金融、房地产等多个领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累计承办上千案件,涉诉标的近千万元,获当事人肯定与业界好评。
二、案件背景与审理历程
2013年,XX公司与XX公司就某地块项目签订合作协议,XX公司受让50%合作份额权益,转让价款5300万元。XX公司委托朱XX协助办理项目开发公司相关事宜,唐XX向朱XX个人账户转款300万元。后续项目合作主体变更,XX公司承接相关债务。2020年,XX公司通知唐XX减少投资总额,唐XX将相关权利转让给白XX,白XX起诉朱XX返还不当得利。一审驳回白XX诉讼请求,二审改判朱XX返还300万元及利息,朱XX不服委托庞石磊律师申请再审。
三、核心争议焦点与代理思路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朱XX收取300万元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白XX诉讼是否超时效、二审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庞石磊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卷宗,制定再审代理策略。提交XX公司《委托书》等一系列证据,提出案涉300万元转款有合法依据,朱XX受委托办理事项,款项用于支付委托费用;唐XX债权转让缺乏合法基础,相关款项已另案处理;二审采信未经质证证据,程序有瑕疵。
四、再审胜诉与律师价值体现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唐XX转款基于XX公司对朱XX的委托,用于项目手续办理,给付有明确法律原因。朱XX提交的证据能证明其收款合法,不符合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二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最终,再审法院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白XX全部请求,一、二审受理费由白XX负担。庞石磊律师团队精准研判案件,完善证据体系,专业辩论,为当事人免除300万元及利息支付义务,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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