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未约定付款怎么算
建设工程未约定付款时间,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工程已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此时,发包人已实际占有和使用建设工程,具备付款条件。
工程未交付,但已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提交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承包人提交结算文件意味着已完成结算准备,发包人应及时审核付款。
工程既未交付,也未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在此情况下,承包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起诉时间可作为应付款的起算点。
同时,应付款日起可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二、建设工程未约定付款利息该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未约定付款利息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处理。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未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三、建设工程无付款利息约定能否主张赔偿
建设工程无付款利息约定也可主张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所以,即便无付款利息约定,施工方仍可按上述规定主张利息赔偿。
当探讨建设工程未约定付款怎么算时,除了付款的计算方式,大家还需关注相关的延伸问题。比如未及时付款的利息计算,如果未约定,依据相关法律,在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并且若因未付款引发纠纷,什么时候适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是重要问题。实践中,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就可考虑启动法律程序。若你对建设工程款付款的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如付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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