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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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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2 · 1900人看过
导读: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犯罪行为需分情况判断。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公司资金转至个人名下,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按《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会处相应刑罚;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转出资金,可能涉嫌抽逃出资罪,抽逃出资数额巨大等情况要担责。若经合法程序转钱则不构成犯罪。
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一、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犯罪行为,需分情况判断。

若股东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公司资金转至个人名下,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相应刑罚

若股东是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将资金转出,可能涉嫌抽逃出资罪。公司成立后,股东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如果股东转钱是经过合法程序,如按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向股东的合法借款等,则不构成犯罪

二、股东转走公司钱在法律上怎样认定罪名

股东转走公司钱,可能涉及不同罪名,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据《刑法》规定定罪处罚。若股东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涉嫌挪用资金罪。若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转走公司钱,可能构成诈骗罪。司法实践中,要结合行为人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资金用途等综合认定罪名。

三、股东私自转公司钱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股东私自转公司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刑法》规定,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若股东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转钱,符合上述情形则构成该罪。比如,股东转钱用于个人炒股等营利活动,数额较大;或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或转钱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若股东未利用职务便利,或转钱用于公司正常业务等合理用途,则不构成挪用资金罪。

当探讨股东把公司钱转走是否属于犯罪行为时,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情况。若这种转钱行为构成犯罪,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等罪名。职务侵占罪是指股东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情况;挪用资金罪则是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此外,如果股东转走公司钱未构成犯罪,但违反了公司章程或相关约定,也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若你对股东转钱行为的法律定性、责任承担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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