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业务,主要服务地为北京,其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在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身兼多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且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截止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和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他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
以许X涉嫌受贿和滥用职权案为例,能充分展现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在放贷收息方面,律师从权钱交易本质出发,引用权威案例进行论证,提出即使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也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在高价交易方面,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个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方面,将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滥用职权罪认定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未能实现无罪辩护,但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专业辩护影响了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在刑事司法中不可或缺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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