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陈晓伟。他身兼多职,不仅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是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他有着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还发表过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陈晓伟主要服务全国刑事领域案件,在北京尤为突出。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业务,主要服务的客户群体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需求的企业以及需要进行合规建设的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其中,许X案极具代表性。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
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部分,他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受贿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部分,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针对滥用职权罪,他从职责与权限、政策与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受贿罪中,放贷收息构成受贿,但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金额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在这个案件中,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实现量刑减档,其详尽的辩护意见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他在刑事司法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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