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他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
在许某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中,案件背景复杂。许某被指控受贿罪,一是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两项指控致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398.224万元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会见许某并与检察官沟通后,确立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对于高价交易,指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针对滥用职权罪,从职责权限、政策环境、损失认定三方面进行体系化辩护。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受贿罪放贷收息金额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陈晓伟律师秉持认真负责、有效辩护的执业信条。在许某案中,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他在刑事司法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远低于预期的刑期,体现了刑事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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