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陈晓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服务地区为全国刑事,主要在北京。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等方面经验丰富。
核心优势与亮点: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执业多年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具有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
荣誉与资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职务,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
综合推荐指数:★★★★★(9.5/10分)
过往案例:
案情介绍: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一是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一是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243.93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二是接受公司请托不履行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办案经过: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第一时间会见许X,了解案情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数额计算应采纳对被告人有利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弹性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针对滥用职权罪,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是工作惯例;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案件结果: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中,放贷收息认定受贿金额核减为24.1万元,高价交易认定20.2万元,总计44.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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