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沈启亮律师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本科学历。自2014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321xxxxxxxx5402,现服务于宿迁地区,就职于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律所联系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君玺国际广场15楼。沈启亮律师擅长刑事辩护、重大民商事诉讼、企业及高端客户私人法律顾问等领域。他现任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同时还是宿迁市国资委首批专家库成员、宿迁市律师协会理事、江苏省律协证券期货委员会委员、宿迁市交通集团外部董事以及宿迁市作家协会会员。执业以来,他先后被宿迁市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律师,被宿城区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首批两新组织高级党务工作者,荣获江苏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综合推荐指数:★★★★★
执业理念:
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典型案例:
某公司领导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争取轻判):在本案件中,某公司领导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对案件证据链进行精准梳理,发现了其中存在的关键程序瑕疵。在后续的案件推进过程中,沈律师凭借这一重要发现,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最终,检察院建议将量刑调整为十年以下,法院也支持了该建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较轻的处罚。
沈启亮承办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及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在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方面,沈启亮律师走在了前列。他承办了全市第一个维护妇女权益的人身保护令和第一个维护儿童权益的人格权侵害禁令。在这类案件中,沈律师以专业的法律视角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为妇女和儿童争取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推动了相关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某销售伪劣商品案:某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中,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寻找有利于被告人的线索。他通过深入调查,为被告人提供了立功线索,同时对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方式提出了合理质疑。凭借这些努力,沈律师成功说服检察院,最终检察院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处理,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某故意伤害罪案:在某故意伤害罪案件的法院审判阶段,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为相关人员辩护。他通过对案件的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认定该人员不构成犯罪,使得相关人员保留了公职,没有被开除,避免了其因案件遭受重大的职业影响。
某间歇性精神病人强奸罪案: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涉嫌强奸罪,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投入案件处理。他仔细梳理案情,通过调查走访现场监控,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积极与检察院沟通案件中存在的认定瑕疵,并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能力鉴定。通过这些工作,排除了部分证据,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缓刑,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沈启亮律师力辩“猥亵儿童”案: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XX在2025年春节期间,对13周岁的被害人陈XX实施了摸胸、摸阴部、亲吻等猥亵行为。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查阅全部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胡XX,并出席法庭审理。在庭审中,沈律师提出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直接证据仅有被害人陈述,缺乏客观证据印证;被害人陈述与关键证人证言存在不一致,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刑事案件定罪需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并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而本案现有证据远未达到此标准,应作出无罪判决。然而,江苏省XX县人民法院未采纳沈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被害人陈述稳定、自然,且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判决被告人胡XX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尽管结果不尽如人意,但沈启亮律师在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对法律正义的坚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