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过硬
俞雯律师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如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2021年开始执业,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经验,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涉案标的超两百亿的民商事诉讼案件,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此外,她还拥有英语六级、雅思7分、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专业能力证书。
购房款截留纠纷
原告张某某于2021年3月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147万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然而,被告以原告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原告委托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代理诉讼,被告公司与XX公司共同委托汪XX律师,第三人XX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该案涉及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争议焦点。
庭审激烈辩论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原告方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且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俞雯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据理力争,清晰阐述原告已依约支付款项,XX公司的收款行为应视为被告行为。
判决客户胜诉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具有约束力,认定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同时,因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俞雯律师成功助力客户张某某最终成功收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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