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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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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8 · 1826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包括:数额未达立案标准,如非法活动5千至1万以上、营利活动等1万至3万以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如挪用数额小且短时间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像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存在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如已过追诉时效。具体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律综合判断是否立案。
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挪用公款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主要有:一是挪用公款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一般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比如挪用数额较小,且在较短时间内归还,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挪用公款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如主体不适格非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挪用行为等。四是存在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比如已过追诉时效等。需注意,具体案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判断是否立案。

二、挪用公款不判刑

挪用公款是否判刑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若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在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

三、挪用公款不追究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存在一些可不追究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首先,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公款退还的,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其次,如果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情节轻微的,还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再者,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在案发前已归还,犯罪情节轻微的,可免予刑事处罚。不过,这些情形需综合案件具体事实、情节及相关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认定和裁量 。

当探讨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一些法定情节外,还有其他情况需要注意。比如挪用公款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若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则可能不被立案。另外,在某些特定的工作场景中,一些行为虽形似挪用公款,但因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也可能不被认定为挪用公款从而不立案。你是否对挪用公款不立案的情形存在疑问呢?如果还想进一步了解挪用公款的认定标准、相关法律责任界定等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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