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罗玉芹于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282446,服务地区为云南楚雄。她任职于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团队负责人等多个职务。她拥有大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执业多年来处理案件超过一千件,在多个法律业务领域有所涉及,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案件基本背景”
2023年,李XX与丈夫育有二子,赴外地打工时怀孕,因已有子女且单位不允许孕妇上班而隐瞒。10月随父母返乡欲引产。10月12日,陪父母到口腔诊所看牙时突感腹痛分娩,为掩盖事实,她先后实施捂婴儿口鼻、塞纸团入婴儿口中、用厕所火钳戳婴儿嗓子、用火钳击打婴儿头部等行为致婴儿死亡,藏于厕所垃圾桶后离去。当日保洁员发现死婴报警,经鉴定婴儿系异物阻塞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合并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辩护面临挑战”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极其严重的暴力犯罪,法定刑起点高、处罚力度重。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涉及生命权剥夺通常从严惩处,争取从轻量刑难度极大。本案针对婴儿这类特殊保护对象,社会危害性极大、民众关注度高,法院对从轻量刑考量极为审慎。罗玉芹律师面临法定刑起点高、从宽事由认定难、量刑争取空间窄的三重挑战。
“成功争取轻判”
面对困境,罗玉芹律师围绕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案件背景、当事人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充分发表辩护意见。她既正视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也客观论证其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事由,恳请人民法院秉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给予宽宥处理。最终成功为李XX争取到十年有期徒刑的从轻处罚结果,彰显了专业辩护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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