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轨迹说明
李鉴春200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现担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等细分类型及职务犯罪领域也有丰富经验。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9日,周口市XX的被害人刘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其中一笔10000元转入万X名下银行卡。经侦查,2022年10月以来,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按“球财有道”指示,提供本人及堂兄、表哥的5张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利用本人抖音、京东账户协助资金流转。涉案资金转入203420元,转出158937元,取现123200元,查实犯罪资金90955元,万X获利4000元。
审查批捕辩护
辩护人李鉴春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万X,了解到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后续阶段辩护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李鉴春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审理时,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此案件通过李鉴春专业、分阶段的辩护工作,实现全程有效辩护,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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