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泉州陈昆伟律师胜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保第三人房产

泉州陈昆伟律师胜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保第三人房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193人看过
导读:自2008年起,陈昆伟律师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事纠纷处理及企业非诉讼服务。在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中,他为第三人代理应诉,凭借精准的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成功驳回贷款公司诉求,保住第三人价值223万元房产,展现专业能力。

“多年执业深耕”

陈昆伟律师200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逾十载,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服务地区为泉州,就职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陈律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宗旨,经办案件超百余件。他以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涵盖诈骗罪、强奸罪等高发刑事罪行,同时在民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以及非诉讼业务的企业合同体系搭建方面均有出色表现,在业界和当事人中积累了良好声誉。

房产转让起纷争”

20162018年,陈XX为他人向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未履约,2021年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已将名下厦门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存量房买卖合同》、恢复房产至黄XX名下、让第三人支付律师费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第三人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

“律师精准辩护”

庭审中,原告主张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系恶意避债,被告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223万元,且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完整证据链;备案合同100万元为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案涉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第三人是善意受让;原告无证据证明起诉前一年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且被告抗辩与第三人无关。他快速梳理两份合同性质差异,围绕核心事实构建证据链,还专业援引法律条文,全力维护第三人权益。

“法院采纳胜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成交价223万元,第三人已转账支付全部房款及中介费,有银行流水等证据。2020年9月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100万元是过户申报价。原告未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法院采纳陈昆伟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案例为同类房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实践参考,彰显了陈律师的专业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