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执业深耕”
陈昆伟律师200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逾十载,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服务地区为泉州,就职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学士学位。陈律师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尽责”的执业宗旨,经办案件超百余件。他以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涵盖诈骗罪、强奸罪等高发刑事罪行,同时在民事纠纷如经济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以及非诉讼业务的企业合同体系搭建方面均有出色表现,在业界和当事人中积累了良好声誉。
“房产转让起纷争”
20162018年,陈XX为他人向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债务人未履约,2021年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已将名下厦门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第三人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存量房买卖合同》、恢复房产至黄XX名下、让第三人支付律师费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第三人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
“律师精准辩护”
庭审中,原告主张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系恶意避债,被告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223万元,且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完整证据链;备案合同100万元为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案涉交易价未低于市场价格,不构成“明显不合理低价”;第三人是善意受让;原告无证据证明起诉前一年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且被告抗辩与第三人无关。他快速梳理两份合同性质差异,围绕核心事实构建证据链,还专业援引法律条文,全力维护第三人权益。
“法院采纳胜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成交价223万元,第三人已转账支付全部房款及中介费,有银行流水等证据。2020年9月备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100万元是过户申报价。原告未申请房产市价评估且自认房产约230万元,案涉交易价符合市场公允标准。法院采纳陈昆伟律师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此案例为同类房产交易中善意第三人权益保护提供了实践参考,彰显了陈律师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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