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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宪合律师:助力建筑公司打赢工程款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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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7 · 1126人看过
导读:魏宪合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助力当事人打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让对方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自2010年执业以来,他擅长各类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秉持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的理念服务客户。

魏宪合,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自2010年起执业,主要服务西安咸阳等地,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还是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工程款追讨遇“挂靠”争议

客户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这让xx公司的工程款追讨陷入困境。

一审二审全力出击

魏宪合律师介入此案,在一审中,他协助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XXX司欠付工程款。面对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主张合同无效等情况,积极应对。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二审时,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魏律师在质证等环节据理力争,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

胜诉回款终获保障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对于已支付款项,也仅部分被xx公司认可,其余无证据。一审法院认定的欠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计算方式合法有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此役不仅为xx公司成功追回工程款,也彰显了魏宪合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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