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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看守所转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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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5 · 1502人看过
导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看守所转监视居住需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患有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如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怀孕或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合适;羁押期限到案件未办完防止超期羁押。通常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
由看守所转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一、由看守所转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看守所转监视居住,要符合这些条件:

患有重病,生活没法自理,像严重心脏病、癌症晚期需长期调养的。

怀孕或正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为保障其和婴儿权益。

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像要照顾家中老小且无人可替代。

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监视居住更合适,如特定区域监控利于侦查。

羁押期限到了,案件没办完,防止超期羁押。通常在住处执行,没固定住处则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看守所转监视居住需满足啥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看守所转监视居住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其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其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其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其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案机关可以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从看守所转至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三、监视居住转看守所羁押要符合啥规定

监视居住转看守所羁押,需符合法定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违反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予以逮捕;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予以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予以逮捕。当出现上述情形时,经法定程序,监视居住就可能会转为看守所羁押。

当我们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看守所转监视居住需符合这些条件时,其实还可以进一步探讨相关细节。比如,对于患有重病的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其医疗费用如何保障?对于因案件特殊情况被监视居住的,后续的侦查流程会怎样?如果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看守所转监视居住的具体执行、权益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寻求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消除您心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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