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时违约金怎么约定
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
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可约定一方延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日按货款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不过,约定违约金时要综合考虑违约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避免过高或过低,以保障合同顺利履行和自身合法权益。
二、签合同时定金与违约金能同时约定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则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者功能相似,同时约定可能导致对违约方过度惩罚或对守约方过度补偿,违背公平原则。所以,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定金条款或者违约金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避免法律适用上的混乱。
三、合同中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何区别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有显著区别。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具有法律约束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它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合同未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予以退还。
简单来说,定金罚则更为严格,对双方的约束更强,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订金则主要起到预先支付部分款项的作用,不具有定金那样的担保效力和惩罚性后果。在签订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是“定金”还是“订金”,以避免产生纠纷时权益难以保障。
当我们了解了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等相关内容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自己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该如何进一步主张权利呢?又或者当双方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时,有哪些具体的解决途径呢?如果您对这些围绕违约金约定及履行中的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明晰法律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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