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交车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交车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
具体的赔偿金额需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死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此外,若公交车存在过错,还可要求公交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交车意外死亡责任认定如何划分
公交车意外死亡责任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若乘客自身突发严重疾病,如心肌梗死、脑溢血等,公交车运营方无过错,不承担主要责任。但运营方有义务及时救助,如拨打急救电话等,若因未履行合理救助义务导致乘客死亡扩大损失,可能需承担一定补充责任。
若因公交车司机突发疾病、突发不适等导致车辆失控发生意外致乘客死亡,公交公司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因为其对司机选任、培训、管理有义务保障安全驾驶。若因第三方侵权行为致乘客死亡,如其他车辆违规碰撞公交车等,由侵权方担责,公交公司若有过错,如未采取合理安全措施等,也可能按过错比例担责。具体责任划分要依事故调查情况,由交警或法院等根据事实和证据判定。
三、公交车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交车意外死亡赔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家属可能还会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具体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由法院判定。
在公交车意外死亡赔偿这件事上,除了上述标准涵盖的内容,家属还可能关心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赔偿款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如果公交公司对赔偿金额有异议,该如何解决?另外,若死者生前有商业保险,其赔偿与公交公司的赔偿如何协调?这些都关乎到家属切实的权益。倘若你对公交车意外死亡赔偿的具体标准或这些相关问题仍有疑惑,不要彷徨,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助你明晰权益,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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