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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维权律师,精准出击破解劳动纠纷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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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2 · 1214人看过
导读:朱秀芳律师专注劳动、民商、婚姻家事等法律领域,以专业和尽责著称。通过成功认定某建设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展现出其精准锁定争议、善用证据、专业抗辩的能力,为劳动者维权获赔,践行“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理念。

本案是原告某建设公司与被告缪X某的劳动争议纠纷。缪X某于2025年2月27日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试用期3个月。然而,仅在7天后,即2025年3月4日,公司就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向缪X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决定于次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获支持,但建设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关系合法。

朱秀芳律师和陈红燕律师接受缪X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某建设公司解除与缪X某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并确定以“驳斥公司解除事由的合法性,主张违法解除成立并维持仲裁裁决”为核心抗辩思路。

庭审中,朱秀芳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针对建设公司的三大解除事由,她逐一进行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相互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对高级工程师证书工作单位提出异议,现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既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工资支付记录也表明缪X某无无故缺勤情况;“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通知及施工计划无法证明已送达或由缪X某制定,缺乏有效证据佐证。此外,公司解除理由模糊,不符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审慎要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建设公司主张的解除事由均缺乏充分事实与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建设公司的诉讼请求,并要求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且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这起案件中,朱秀芳律师精准锁定争议核心,为维权指明方向;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夯实维权基础;专业庭审抗辩,成功维护了劳动者权益。案件结束后,她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指引,防范同类维权风险。

朱秀芳律师自2017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后,便踏上法律之路。她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无论是处理劳动纠纷时为劳动者争取权益、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还是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事务,她都始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客户提供专业、可靠、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精进,守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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