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维护公平正义的战斗。在广东省XX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邹XX与马XX、中国XX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的卢扬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邹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2018年1月29日,原告邹XX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碰撞被告马XX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导致两车损坏及车上乘客受伤。经交警认定,邹XX承担主要责任,马XX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邹XX车辆产生维修费、拖车费等损失共计46,539元,但被告方拒绝赔偿。于是,邹XX将肇事司机马XX及两家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15,361.7元,并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优先赔付。
邹XX委托了卢扬超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卢扬超律师接案后,迅速展开工作。他首先梳理案件事实,明确诉讼主体。通过分析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事故责任划分,并核实肇事车辆及投保情况,将实际侵权人马XX以及承保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两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保证了诉讼主体的全面性。接着,卢扬超律师组织证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他为原告准备了身份与关系证明、损失证明以及专业鉴定意见等充分的证据,有力地证明了各方主体资格、事故基本情况、实际财产损失以及车辆损坏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同时,律师基于损失总额和责任比例,制定了精准的诉讼请求,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在庭审阶段,被告马XX及两家保险公司均未出庭,卢扬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完整陈述事实与理由,并出示全部证据,有效维护了原告的诉讼权利。
最终,广东省XX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原告的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中国XX公司(牵引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内赔偿原告2,0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2,725.4元;被告中国XX公司(挂车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636.3元,赔偿金额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完全一致。
卢扬超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他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法律事务,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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