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的人要怎么做才能减刑
被判刑的人若想减刑,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在条件方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程序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二、判刑的人符合哪些条件能够减刑
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不过,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也有相应规定,比如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等。
三、判刑的人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是多久
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有明确法律规定。比如,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实际执行刑期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原判刑罚种类、减刑幅度等因素,确保刑罚执行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既维护法律严肃性,又兼顾改造效果及对罪犯的教育惩戒。
当我们明白被判刑的人若想减刑,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后,可能还会关心一些与之相关的问题。比如,减刑的幅度有没有具体限制呢?不同刑罚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呢?这些细节对于准确把握减刑规定十分重要。若你对被判刑人员减刑的具体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等问题仍有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读,帮你彻底理清减刑相关的法律要点,让你心中有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