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超律师,现执业于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0390,服务地区覆盖山东烟台,律所联系地址位于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26楼。衣超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
衣超律师秉持着“坚持以专业的水准、勤勉的态度和高效的作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深耕细作。他身兼多项职务,担任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金融与财税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是烟台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烟台市律师协会会员服务与文体委员会委员以及烟台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委员会秘书。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律事务、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婚姻家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破产重整等。
在衣超律师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借款纠纷案件颇具代表性。2017年1月22日,原告XX公司与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张XX、张XX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汕头XX向原告借款1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5.5%,若违约需按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张XX、张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依约付款。汕头XX后还款1200万元,并承诺于2017年9月底再还款1000万元。此前原告已就未承诺部分的8800万元起诉,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此次,原告针对剩余承诺偿还的1000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再次提起诉讼。2018年5月,原告分别与被告张XX、张XX、张XX签订《保证合同》,张XX、张XX以名下三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张XX以名下三家公司的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因各被告未履行剩余还款及担保责任,原告诉至法院。
原告委托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成XX、衣超律师代理本案。两位律师首先梳理案情,在扣除此前已判决的8800万元及已支付的利息后,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被告偿还剩余1000万元本金、借期内利息605万元,以及以年利率24%计算的违约金,并要求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接着,他们组织证据材料,提交相关民事判决书、《借款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支付凭证及发票等。在法庭质证与辩论环节,针对被告的各项辩解和抗辩,律师们凭借专业知识和证据进行有力回应。
最终,山东省烟台市XX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借款合同及张XX、张XX的保证合同合法有效,判决被告汕头市XX药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XX公司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605万元,支付违约金2948万元(暂计至2019年3月4日,后续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13.86万元及律师费10万元,被告张XX、张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因张XX、张XX的房产抵押未办理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张XX的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质权未成立,法院驳回了原告要求该三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衣超律师在公司法律事务和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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