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被债权人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股权转让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如下:
重大误解:转让方或受让方因对交易的重要事项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如对股权的数量、质量、价值等存在误解,且基于该误解作出了转让或受让的意思表示,那么误解方有权请求撤销。
欺诈: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比如转让方隐瞒公司重大债务与受让方签订合同,受让方可主张撤销。
胁迫:一方或第三人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股权转让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二、股权转让被撤销后对债权人有何影响
股权转让被撤销后,对债权人影响如下:对债的履行影响:若因股权转让撤销致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原状,公司治理、经营状况改变,可能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使债权人债权实现受阻。撤销权行使:债权人符合条件时可行使撤销权。若债务人通过股权转让逃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依《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受偿顺序:股权转让被撤销后,公司财产在清偿债务等后按法定顺序分配。债权人应及时申报债权,参与分配。若有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责任主体:一般情况下,公司是债务承担主体,但股东若有滥用股东权利等情形,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影响债权人受偿。
三、股权转让被撤销后债权如何获保障
首先要明确,股权转让被撤销后,若涉及债权保障问题,关键看该债权形成时间。
若债权在股权转让前已存在且有相关协议等能证明,那么可依据合同相对性向原债务人主张债权。原债务人不能以股权转让被撤销为由拒绝履行债务。
若债权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且与转让行为相关,比如因转让方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受让方对第三方产生债务等情况。则需具体分析责任归属。若能证明转让方存在过错,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以保障债权实现。
总之,需根据债权产生的具体情形,结合股权转让撤销的原因,通过向原债务人主张或追究过错方责任等方式来保障债权。
当我们了解股权转让可撤销的情形时,会发现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往往更加复杂。比如,如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一方发现存在重大误解,但已经过了一段时间才察觉,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顺利撤销呢?或者,当涉及到欺诈行为时,如何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撤销的主张?对于这些问题,如果您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股权转让中的相关法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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