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朱秀芳,她就职于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1067,主要服务于宁波地区,办公地址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558号宁波商会国贸中心A座36楼。朱秀芳律师拥有宁波大学法学学士的教育背景,秉持着“以专业法律素养为劳动者维权撑腰,为企业筑牢用工合规防线。调解优先、精准诉讼,让每一起劳资争议都得到公平高效的化解”的执业理念,在劳动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经手案件上百件。她还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朱秀芳律师在劳动纠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这是一起原告干XX与被告X汽车股份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2020年12月1日,干XX入职X汽车股份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长,双方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自2023年8月起,公司未再向干XX发放工资;2023年11月起未为其缴纳社保;2022年11月起未为其缴纳公积金。干XX多次催讨无果,于2024年6月17日被迫提出离职并办理交接。干XX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虽裁决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但驳回了其他诉求。干XX不服该裁决,遂诉至法院主张全部权益。
干XX委托朱秀芳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处理本案。朱秀芳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及仲裁审理脉络。她明确了核心诉求,包括判令X汽车股份公司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17日的税后工资、经济补偿、加班费、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应休未休育儿假及陪护假工资,同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随后,朱秀芳律师协助当事人系统整理劳动合同书、考勤表、微信聊天记录、离职单、仲裁裁决书等关键证据,明确证据链逻辑,针对仲裁未支持的经济补偿、加班费等诉求补充完善举证思路。
庭审中,被告X汽车股份公司答辩称认可拖欠工资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诉求,但主张干XX已休完育儿假及陪护假,不应支付相关工资;认为干XX系个人原因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辩称已支付工资中包含所有加班费,无需另行支付。面对被告的答辩,朱秀芳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围绕诉讼请求逐一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提交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合法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通过考勤表佐证加班事实,借助干XX与被告法定代表人、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离职单,重点论证干XX系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而非个人原因。针对被告提交的打卡时间表,朱秀芳律师从证据关联性、合法性角度提出异议。同时,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清晰阐述各项诉求的法律依据,助力法院全面查明案件事实。
朱秀芳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的价值体现得淋漓尽致。她精准梳理争议脉络,明确维权核心,快速厘清劳动争议的核心症结,精准锁定“被迫离职经济补偿”这一仲裁未支持的关键诉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她构建完整证据链条,夯实胜诉基础,协助当事人系统收集关键证据,重点强化“被迫离职”的证据支撑,形成完整的举证体系。在庭审中,她专业抗辩,高效实现权益,针对被告的答辩意见逐一反驳,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迫离职事实,最终为当事人追回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款项,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案件结束后,朱秀芳律师还向当事人总结本案要点,并给出针对性法律提示,既为劳动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指引,也警示了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朱秀芳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劳动纠纷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劳动者和企业信任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