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洪律师是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530xxxxxxxxx1641,服务地区为昆明,具体联系地址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永安国家34楼。他毕业于云南大学,自2016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
在职业生涯早期,王定洪律师曾于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担任法警,后于2015年1月5日至2016年6月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实习。2016年7月至2020年12月成为该律所的专职律师,自2021年起至今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民商部部长,是民商部主要负责人。
自2016年执业至今,王定洪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余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他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对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积累了丰富经验,已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
以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为例,上诉人王XX与被上诉人X经营部就房屋假山、水池及过滤系统装饰装修事宜达成约定,王XX以施工成果与承诺方案差异较大为由终止合同履行,并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装修费12000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王XX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王定洪律师代理被上诉人经营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王定洪律师紧扣“水池主体结构浇筑不属于合同约定施工范围”的关键事实,结合上诉人一审证人证言及自认,反驳对方“未按约定施工”的主张。他通过提交双方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范围及工程进度情况,同时强化上诉人一审中关于“水池浇灌不属于施工范围”的自认效力。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上诉人未举证证明分项工程价款及未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款金额,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最终,案件一审、二审均驳回了王XX的诉讼请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王定洪律师办案注重自认规则的精准适用,把握举证责任分配这一核心逻辑,并且在证据梳理上聚焦核心争议点。同时,他还会提示当事人合同约定明确性的重要性,以及上诉阶段证据补强与主张调整的要点。
王定洪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于之事”的执业理念,将客户对案件结果的满意作为最大追求。自2020年至2024年,他均被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他建立了专业的团队,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进行深入讨论,展现出较高的办案效率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广泛的资源网络,王定洪律师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