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权行使有哪些具体情形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撤销权行使情形分多种。
合同法方面,根据《民法典》,因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的,受欺诈方有权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可撤销;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受胁迫方有权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撤销。
此外,债权人撤销权情形下,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撤销。
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有两种情况。一是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此为短期除斥期间,目的是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交易秩序。二是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的,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是长期除斥期间,从行为发生时起算,保障交易关系在较长时间后能有稳定状态。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期限届满,撤销权实体权利消灭。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该债权不限于金钱债权。
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如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有偿行为,且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
若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需债务人与相对人主观上存在恶意。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认定为恶意。
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在探讨撤销权行使有哪些具体情形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撤销权行使的期限是一个关键要点,一般来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消灭。另外,撤销权行使后的法律后果也值得关注,一旦撤销权行使成功,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等。如果您对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计算、行使撤销权后财产返还的具体方式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继续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