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给付义务能否撤销
从给付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从给付义务是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实现的义务。若从给付义务基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而产生,如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方可行使撤销权撤销该法律行为,从给付义务也随之撤销。
另外,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行使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从给付义务也不再履行。但撤销权的行使需在法定除斥期间内进行,超过期限撤销权消灭。
二、从给付义务撤销需满足什么条件
从给付义务的撤销,通常类比适用合同撤销的相关规定。依据《民法典》,若存在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可撤销从给付义务相关约定。
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意思相悖且造成较大损失。一方欺诈是一方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第三人欺诈要求对方知晓该欺诈行为。胁迫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为九十日)行使撤销权。
三、从给付义务撤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从给付义务通常不能单独撤销,但在主合同撤销等情况下会受影响。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适用于判定从给付义务是否随主合同一同撤销,主要有:一是重大误解,即当事人因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合同;二是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三是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四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若主合同因上述情形被撤销,从给付义务也随之消灭。
在探讨从给付义务能否撤销时,除了直接的撤销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从给付义务的履行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从给付义务通常有其特定的履行期限,若超过期限履行可能影响主合同目的实现。而一旦不履行从给付义务,可能会导致违约责任的产生,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等。这些与从给付义务能否撤销的问题紧密相连,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如果您对于从给付义务撤销的具体情形、履行期限的判定以及不履行的责任承担等问题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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