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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否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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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7 · 1090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通常不能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特殊情形可减免抚养费,如支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或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若一方拒付,另一方可起诉要求支付,判决后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后,可否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一、离婚后,可否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不能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可减免抚养费。比如支付方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或者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

若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能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般不能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若一方拒绝支付,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判决后仍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经济来源等,可与对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判。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调整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可以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若要减免抚养费,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出现因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等情形,可请求减免。调整抚养费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探讨离婚后,可否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其他重要方面。一方面,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强制执行,这会给拒绝方带来法律上的麻烦。另一方面,抚养费的数额并非一成不变,随着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的增加,子女有权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拒绝支付抚养费不仅违背法律规定,也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您在抚养费的支付、增加等问题上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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