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昆伟律师就职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自2008年起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主要服务地区为泉州,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陈昆伟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
他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以追求卓越为导向,深耕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在职业生涯中,陈昆伟取得了诸多成绩,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及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
二、主办案例
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约定黄XX将位于XX市的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给陈XX,转让总价40万元,陈XX需在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5万元,剩余款项分3年付清;黄XX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寺庙,并协助办理相关变更手续、提供证明文件。合同签订后,陈XX依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但之后发现案涉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导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黄XX未按约定完好交付寺庙,还干扰寺庙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
为维护自身权益,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由黄XX承担诉讼费用。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不存在违约行为。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关键事实,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现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案涉合同符合解除条件,判决解除合同,黄XX返还15万元转让款及利息,驳回陈XX其他诉讼请求,并对案件受理费进行了合理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法定解除情形,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合理主张利息损失;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明确被告违约本质;彰显了特殊主体合同纠纷代理专业性,为同类纠纷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昆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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