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沈杰律师就职于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联系地址在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99号江海大厦20层2002-2003室。他毕业于江苏大学法学专业,现任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办律师,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沈杰律师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优势显著。工学的严谨逻辑让他能从复杂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脉络,管理学的系统思维则助力他为当事人制定更具全局观的解决方案。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秉持持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深耕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领域,致力于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这是一起婚姻存续期内财产赠与纠纷案件。核心争议点在于杨XX在婚姻存续期间向骆XX转账的行为是否构成赠与,以及赠与是否有效,骆XX是否应返还相应财产。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楚XX以杨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诉至法院并委托沈杰律师代理此案。沈杰律师介入后,在一审阶段重点围绕杨XX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展开论述,为胜诉奠定基础。
3.具体法律行动:
一审:沈杰律师协助楚XX收集杨XX向骆XX转账的微信及银行记录等证据,撰写法律文书清晰阐述杨XX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在庭审辩论中,强调杨XX的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一审法院采纳其观点,判决赠与无效、骆XX返还120808元。
二审:骆XX不服上诉并提交视频、转账及取现记录,主张无赠与行为。沈杰律师在质证时,认可骆XX向杨XX转账的54000元可抵扣,同时对骆XX向案外人转账及取现的无依据主张进行驳斥。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二审法院采信了沈杰律师的质证意见,改判确认杨XX赠与骆XX86808元无效,骆XX需返还该款项。沈杰律师通过精准质证与证据梳理,最终帮楚XX挽回86808元财产,高效维护了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此案件也为类似婚姻存续期内财产赠与纠纷提供了参考,明确了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若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关系无效,受损方有权主张返还的法律适用原则。
沈杰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网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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