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双方买保险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保险分割需分情况处理。
若为婚前购买且已交完保费,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若为消费型保险,已消费部分不分割;若有未到期保费,可协商处理。若为储蓄型保险,如分红险、年金险等,保单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割。可选择退保,分割退回的现金价值;也可协商由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为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获得的保险金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一般归被保险人所有,不参与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分割时,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如何分割
离婚时保单现金价值分割需区分情况。若为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并缴费的保单,属个人财产,现金价值不参与分割。
若是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通常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几种:可协商由持有保单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当于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同时继续持有保单;也可选择退保,双方分割退回的现金价值,但退保可能有损失。
若受益人为夫妻以外第三人,如子女,一般不直接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但涉及保费来源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对保费进行分割。总之,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离婚时保单权益应如何归属
离婚时保单权益归属需分情况处理。
若为婚前购买且已缴清保费的保单,属于个人财产,保单权益归购买方。若婚前投保,婚后仍在缴费,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婚后缴费及增值部分获得补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单,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选择退保,退还的现金价值双方平分;若继续持有保单,持有方应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为子女购买的保单,一般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此外,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如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且受益人为第三人的保险,通常不进行分割,保单权益归受益人。
当探讨夫妻离婚双方买保险怎么分的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保险是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通常这种情况下,保单利益一般会归属于子女,但也可能涉及保费的分割问题。另外,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保险,婚后继续缴费,离婚时对于婚后所缴保费及对应的现金价值部分,也可能需要进行合理分割。要是你在夫妻离婚保险分割的具体操作、分割比例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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