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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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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101人看过
导读:根据《民法典》,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不明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债权人若在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担责,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请求日起算三年,期间内有请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等情形会中断并重算;若未在期间内请求,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一、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

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不存在后续诉讼时效问题。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连带担保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起算点区分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一般情形下,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特殊情形,若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另外,若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从该期限届满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担责时起算诉讼时效。

三、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连带担保诉讼时效中断情形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是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履行请求,比如书面函件、短信等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能引发时效中断。二是保证人同意履行义务,无论口头还是书面承诺承担担保责任,时效自其同意时中断。三是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从提交诉状或仲裁申请时起,时效中断。诉讼仲裁程序终结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需注意,中断后重新起算的时效期间,依然适用普通诉讼时效规定

当我们探讨连带担保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时,除了明确的时效规定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连带担保诉讼时效内,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方式有哪些,不同主张方式对时效的影响如何。另外,一旦连带担保诉讼时效经过,担保人的责任是否就完全免除了,在哪些特殊情况下担保人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些都是与连带担保诉讼时效紧密相关的重要问题。如果您对连带担保诉讼时效的具体适用、权利主张方式以及时效经过后的责任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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