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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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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4 · 1311人看过
导读:丧偶儿媳在符合条件时可作为公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其需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即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劳务扶助(如长期供生活费用、照料起居及生病护理等)。符合条件者继承权不随再婚改变,未尽责则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一、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儿媳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比如,长期为公婆提供生活费用,照料公婆日常生活起居、生病护理等。若丧偶儿媳符合该条件,在法定继承中就能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并且其继承权不因其是否再婚而改变。若未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则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二、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丧偶女婿在一定情形下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若丧偶女婿满足该条件,在岳父母去世后进行法定继承时,其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一样,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且分配遗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多分或少分。

三、丧偶儿媳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丧偶儿媳在一定条件下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若儿媳在丧偶后,持续对公婆的生活起居悉心照料、负担主要生活费用等,就符合该条件,可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参与遗产分配。若未尽主要赡养义务,则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当探讨丧偶儿媳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这个问题时,我们不仅要明确其是否具备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资格,还需关注相关的其他情况。比如,若丧偶儿媳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后,在遗产分配上是否会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若你对丧偶儿媳继承遗产的更多细节,如份额分配比例、具体法律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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