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预备是否是犯罪行为
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已超出单纯犯意表示,具有对社会关系的现实威胁,故属于犯罪行为。
不过,对于预备犯的处罚与既遂犯有别。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犯罪预备虽具社会危害性,但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其对法益的侵害程度相对既遂犯较轻。例如,甲为盗窃银行而购买撬锁工具、踩点,这就是犯罪预备行为,可按上述原则量刑。
二、犯罪预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犯罪预备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意味着犯罪预备通常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处罚会根据具体情况有别于犯罪既遂。是否追究需综合考量预备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意图的明显程度等因素。若预备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例如为盗窃准备工具,尚未着手实施盗窃就被发现,一般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若预备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害性大,大概率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犯罪预备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认定条件如下:
主观条件:行为人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创造条件,并且希望或放任犯罪结果发生。比如,甲为杀乙而购买刀具,甲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
客观条件: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犯罪工具,如购买凶器、伪造证件等;制造犯罪条件,如踩点、勾结共犯、排除障碍等。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进入犯罪实行阶段。例如,在前往犯罪现场途中被警方抓获。
当探讨犯罪预备是否是犯罪行为时,我们需明白这一认定背后还关联着诸多重要内容。犯罪预备虽尚未着手实施犯罪,但它是犯罪行为链中的一环,行为人会面临相应法律后果,如可能被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同时,判断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也十分关键,犯意表示仅是单纯流露犯罪意图,而犯罪预备则是为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若你对犯罪预备的判定标准、处罚尺度等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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