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否不让他看孩子
不可以。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另一方有协助其探视子女的义务。若对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待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
但不能因为对方未支付抚养费,就剥夺其探视子女的权利。因为探视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身份关系所享有的法定权利,除非对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如存在暴力、虐待等行为,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中止其探视。所以,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抚养费问题,而不能私自阻止对方探视孩子。
二、不给抚养费就不能探视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与探视权并无必然关联。探视权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旨在保障其与子女的情感交流,除非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情形,经法院判决,否则任何人不得剥夺。
而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若不履行,直接抚养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其支付。
所以,不能因未支付抚养费而剥夺对方的探视权。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应通过合法途径追讨,如向法院起诉,待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能以不让探视孩子作为对抗手段,否则可能面临对方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的法律后果。
三、探视权受阻该如何维权
若探视权受阻,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首先,双方可尝试协商解决,就探视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毕竟协商解决能避免激化矛盾,利于后续探视正常进行。
若协商无果,可找有关部门调解,如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借助第三方力量调解纠纷。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拥有探视权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若此前是经法院判决离婚且已有关于探视权的判决,对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但不会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
当我们探讨对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能否不让他看孩子这个问题时,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即使对方未支付抚养费,法律上也不支持直接剥夺其探视权,因为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不过,若对方的探视行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可向法院申请中止其探视权。若对方长期不支付抚养费,还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支付,必要时可申请强制执行。若你在抚养费支付、探视权行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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