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由哪方承担
在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患者方:需对其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以及受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即要证明在该医疗机构就医,且身体遭受了损害,比如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医疗机构:在《民法典》施行后,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但在三种法定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此时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另外,医疗机构还需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通过医疗鉴定等方式证明。
二、医疗纠纷举证不足会怎样处理
在医疗纠纷中,若举证不足,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医疗纠纷一般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患者通常需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若患者举证不足,可能无法证明医疗机构的责任,其诉讼请求会被法院驳回,难以获得相应赔偿。
而在特定情形下,如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由医疗机构证明自身无过错。若医疗机构举证不足,就会被推定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医疗纠纷中,充分、有效的举证对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三、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及鉴定问题是啥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一般情况下,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事实、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存在违法违规、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遗失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关于鉴定,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损害鉴定。鉴定内容包括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等。鉴定人应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并签名或盖章。若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我们明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由哪方承担时,还需关注其实际适用中的关键细节:并非所有医疗场景都遵循统一规则,比如紧急救治、特殊诊疗操作的举证要求,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此外,若患方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据,或医方未能充分举证诊疗行为无过错,都可能直接影响纠纷的处理结果。如果您正遭遇医疗纠纷,对具体场景下的举证要点、证据收集的合规性仍有困惑,或是想了解举证完成后纠纷调解、诉讼的后续流程,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关键,快速理清维权思路,避免因举证问题耽误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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