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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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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472人看过
导读:对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按公司章程补足出资;若未补足,股东会可决议限制其利润分配、新股优先认购、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经催告合理期间仍未缴纳的,股东会可解除其股东资格;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处理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并留存证据。
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处理

一、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处理

对于未实际出资的股东,可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公司或其他股东可要求其补足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时间、方式等,责令该股东足额缴纳。

其次,若该股东未按要求补足,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作出相应合理限制。

再者,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最后,若因该股东未实际出资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处理过程中,需遵循法定程序,留存好相关证据,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股东未实缴出资需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未实缴出资需承担多方面责任。对公司而言,未出资股东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应按章程约定缴纳出资,未履行该义务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

对公司债权人,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未实缴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此外,公司还可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未实缴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若经催告仍不缴纳,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资格。

三、股东未实缴出资债权人可追责

股东未实缴出资,债权人在一定情形下可追责。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债权人还可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不过,若股东已就其未实缴出资部分向公司承担了出资责任,债权人再提出相同请求,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在探讨股东未实际出资怎么处理时,除了常规的处理方式,还有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股东未实际出资,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答案是肯定的,未出资股东需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另外,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若产生债务,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处理股东未实际出资问题上存在疑问,或是对违约责任承担、债务补充赔偿等细节有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精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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