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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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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1 · 1115人看过
导读: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的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半个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算。检察院会全面审查证据等,若需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1个月,补侦后期限重新计算。期限依具体情况确定,保障案件公正及时处理。
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未羁押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具体来说,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计算,一个月内必须作出决定,如需延长半个月,需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收集、合法性等方面。如果发现案件存在问题,可能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总之,未羁押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在法定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二、未羁押案件侦查期限是多久

未羁押案件侦查期限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一般而言,侦查应迅速及时进行,以保证办案效率。

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侦查机关可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等情况开展侦查工作。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侦查可以无限期拖延。若案件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根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若侦查长期无进展,当事人可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加快侦查进度。

三、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规定多久

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此外,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未羁押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是不少当事人关注的核心,但除明确法定期限外,实践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审查起诉阶段若需补充侦查,期限会如何调整?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最长一个月,且补充完毕后审查起诉期限将重新计算;二是若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当事人及辩护人可依法提出异议。如果您正处于未羁押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对期限计算、补充侦查流程或超期救济等问题仍有困惑,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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