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有使用假币罪有哪些构成要素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素如下: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如果是不知情而持有或使用,不构成本罪。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影响了货币的正常流通和国家金融秩序。客观要件: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持有”指对假币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使用”指将假币投入流通领域,如购物、偿债等。根据相关规定,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二、持有使用假币罪如何量刑
依据《刑法》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量刑分三档。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通常指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指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指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司法实践中,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假币数额、犯罪情节等因素。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怎么认定
持有、使用假币罪,需从以下方面认定:
客体:该罪侵犯的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危害货币正常流通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货币且数额较大。“持有”指对假币的实际控制和支配;“使用”指将假币投入流通领域,如购物、支付等。数额较大的标准,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
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伪造货币而持有、使用。若行为人不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不构成此罪。
司法实践中,要综合主客观等方面来准确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
当探讨持有使用假币罪有哪些构成要素时,除了明确其构成要素,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持有使用假币达到多少数额会被立案追诉,一般来说,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另外,若不小心误收假币后又使用了,这种情况是否会被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主观故意等条件。如果您对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素、立案标准、特殊情形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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